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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西青区路灯设施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700-2341JJBH1114)公开招标公告

2023-12-01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西青区路灯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700-2341JJBH11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西青区路灯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700-2341JJBH1114
项目名称: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4年西青区路灯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9.93万元
最高限价:109.9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9.93 109.93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人权属范围内的西青区(部分)全部路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10kV专线设备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路灯配电室、箱变、柱变、配电箱、架空线路、电缆线路、管井、灯杆、灯具、光源等全部设备设施及其它附属和配套设施(包括合同期内新增设施)。需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 5.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件;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件; 4.项目组成员要求: 4.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4.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4.3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index.jsp)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1日2023年12月07日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
方式:(1)请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tjbh2016@126.com,邮件主题为:1700-2341JJBH1114报名信息,并致电我公司确认。(2)标书款以电汇方式(须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1700-2341JJBH1114标书款”(电汇信息及相关表格会以邮件方式发送)(3)标书款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上述邮箱。(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路灯管理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昌道41号
联系方式:022-24340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六层
联系方式:022-87335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2-87335233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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