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越王城文化广场智慧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GSHZJ-2023-N000940
项目名称: 越王城文化广场智慧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8150000
最高限价(元): 815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越王城文化广场智慧化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允许自由确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项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 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þ 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3年1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 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方式: 供应商登陆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 :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上开启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服务网-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供应商入驻”,进行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在线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应特别注意CA锁有效性,CA锁延期、补办后,虽硬件介质不变,但锁的证书Key号发生改变,视为不同锁,会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2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5-88615757
质疑联系人:石小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628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诗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682896
质疑联系人:孙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976639
3.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28号
传真:/
联系人 :汤帆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61574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