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档案馆(天津市红桥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2023-A-05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红桥区档案馆(天津市红桥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项目概况
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一区前广场一侧五层503)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2023-A-052
项目名称: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878.71924万元
最高限价:878.7192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完成全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5.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3年7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到 2023年12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一区前广场一侧五层503)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 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L2023-A-052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账户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账户号码:4413 5010 0100 0402 19;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jinlinjsgczx@126.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邮件主题为:JL2023-A-052 报名信息。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档案馆(天津市红桥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5号红桥区档案馆
联系方式:022-86516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一区前广场一侧五层503
联系方式:022-5803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德新、刘小青
电 话:022-58032006、18102068875
天津市锦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