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天津东疆港区一号消防站及附属二级指挥中心项目弱电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CJKJ-2023-0108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发布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东疆港区一号消防站及附属二级指挥中心项目弱电安装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3-01081
项目名称:天津东疆港区一号消防站及附属二级指挥中心项目弱电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0万元
最高限价:28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86 |
286 |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天津东疆港区一号消防站及附属二级指挥中心项目弱电安装工程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3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8.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到 2024年01月0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领取(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chenjinkeji@163.com;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8楼
联系方式:022-25605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022-27125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杨春旭
电 话:022-27125282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