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什字上、下街及滨江大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顺庆区什字上、下街及滨江大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 (项目名称)已由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顺发改行审【2023】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中城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中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顺发改行审【2023】8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辖区
2.2建设规模:对顺庆区什字上、下街及滨江大道片区的平城街97号小区、什字下街48号小区、滨江中路二段249号小区等71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居民户数5019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墙面安全排危、屋面防水、垃圾分类、雨污分流、楼梯间整治、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照明、违建拆除等。
2.3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标段划分: 施工图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19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5.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中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408号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17-2223616 传 真: 0817-222361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2号5层9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028-61525888 传 真: 028-61525888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4年03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309-511302-04-01-71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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