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SY-2024-01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西区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汇雅商业中心6号楼1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8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2024-010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1918.57万元
最高限价:1918.5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918.57 |
1,918.57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天津市河西区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到 2024年04月0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汇雅商业中心6号楼1层
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汇雅商业中心6号楼1层获取响应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8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汇雅商业中心6号楼1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河西区洪泽路9号
联系方式:13502169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晟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汇雅商业中心6号楼1层
联系方式:022-28133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强
电 话:022-28133070
天津晟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