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024年景区监控及客流量监测平台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4-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景区监控及客流量监测平台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0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4-007
项目名称:2024年景区监控及客流量监测平台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80 |
80 |
软件运维服务 |
采用与国家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一样的云平台架构,能满足不同设备、海量视频数据的对接,满足视频PC端、大屏端多终端展现,满足跨浏览器播放功能。项目共涉及视频回传4A及以上景区32处;现共计93路视频监控画面接入天津市旅游视频监控平台,利用视频的人流量识别功能,监测分析景区部分客流量数据。本次维护确保景区监控及客流量监测平台稳定运行。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到 2024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于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系方式:022-83602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联系方式:022-86436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双斌
电 话:022-86436560
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