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7北京地铁民用通信系统维护服务(标段2)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XF1A240007)
发布时间:2024-04-26 16:10:36
一、招标条件
2024-2027北京地铁民用通信系统维护服务(标段2) (招标项目编号: TXF1A240007 ) ,已由 无 批准 ( 无 ( 无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2包括北京地铁6号线、7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房山线(共130个站)的民用通信系统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需求书”。
招标暂估金额: 36789326.85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标段2:北京地铁6号线、7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房山线(共130个站)。
其它说明: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预计2024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通信网络代维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维护业绩。 (四)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26 17:00:00 - 2024-05-06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0 11: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无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1.本项目采用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电子平台为:https://ggzyfw.beijing.gov.cn/,投标人应按照该平台电子招投标要求办理相关注册手续以及相关电子投标的所需工作。 2.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门办公区)三层开标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具体开标室以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B座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010-62292481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人: 冷女士、姜女士
联系电话: 010-81168273、81168409
电子邮件: lengrun@cmc.gt.cn、jiangxingyue@cmc.gt.cn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