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项目编号:ML2024-BH-F05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2024-BH-F058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60 |
60 |
档案管理服务 |
诉讼档案数字化,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到 2024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0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由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半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所属日期为2023年1月份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818号
联系方式:022-25861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27155065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