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5565-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
预算金额:23241.3603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241.3603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一包:机房环境建设) |
2789.897087 |
1项 |
机房环境建设(机房施工)。主要为主楼三、四层2个数据中心机房内部的装修、电气、空调、布线、机房管理等环境建设。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二包:机房模块化机柜) |
5368.757571 |
1项 |
机房模块化机柜(机房设备)。主要为上述机房提供一体化模块式机柜、电力模块和空调末端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三包:弱电安防施工一体化) |
2895.732820 |
1项 |
弱电安防施工一体化(楼宇施工)。包括楼内专市电系统、应急保障通信系统、综合布线(及网络测评)、安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及相关的安装调试工作。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四包:网络安全一体化) |
3581.470980 |
1项 |
网络安全一体化。包括楼内公安网、视频专网等基础网络及配套的安全体系建设,同时完成各网络边界交换平台、网络准入控制、安全加固等建设任务。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五包:警用作战环境建设) |
5811.300924 |
1项 |
警用作战环境建设。包括综合指挥中心、综合运维中心的装修工程及各作战用房的基础音视频系统建设,融合通信平台建设,同时完成培训教室、会商室、电教室等研判用房的基础音视频系统建设。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六包:警务应用软件建设) |
1867.312495 |
1项 |
警务应用系统建设。为加强警务信息化支撑能力,开展智能警情回访、视频解析系统、大数据平台扩容等应用系统建设。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七包:监理) |
436.825384 |
1项 |
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八包:项目管理) |
300.063087 |
1项 |
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九包:全过程跟踪审计) |
190.000000 |
1项 |
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提供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01采购包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02、03、04采购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5)05采购包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6)07采购包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21 至 2024-05-27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本国产业、维护国家安全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4. 合同履行期限:
01包、02包、04包、05包:本项目的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6个月内通过初步验收,试运行6个月后通过竣工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03包、06包:本项目的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9个月内通过初步验收,试运行3个月后通过竣工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07包:本包项目监理工作期限从签定监理合同之日起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项目终验通过后为止。
08包:自项目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
09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报告批准之日止。
5.为了确保项目整体施工进度,本项目所有分包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分包投标,但只能中一包,中标顺序按照自然分包序号排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10-89740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联系方式:车颖颖、于海龙、靳洁、鲁智慧、王平、张静,010-53779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颖颖、于海龙、靳洁、鲁智慧、王平、张静
电 话: 010-5377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