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2024-2027年投影仪等设备打包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比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比价,响应人须在比价公告期限内提出澄清,澄清结束后进入报价环节,响应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比价保证金、报价及解密。响应人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公告内容、合同条款及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
因该项目中部分物资的业主单位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城际铁路运营有限公司,由于上述线路资金来源不同,中价后中价人需与业主单位分开签订合同。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会员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比价内容:2024-2027年投影仪等设备打包采购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测数,实际供货数量以合同有效期内每次甲方实际下单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3 年,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如在到达上述期限前,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合同不含增值税控制额为“采购清单”的供货数量乘以不含税的报价单价。
二、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30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2146821.58 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三、公告时间、澄清方式:
公告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4日 17∶00止。
澄清方式: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本公告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网上比价全流程操作,响应人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加盟,且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二)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四)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企业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
(五)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六)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五、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资质审查资料,不得上传与资质审查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具体提交时间以报价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资料上传要求见附件10: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要求。
六、比价保证金:
(一)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4274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响应人按照报价公告发布后城轨采购网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报价公告要求,并以收款银行显示保证金到账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响应人,其报价无效。
(三)比价保证金的退还:除中价候选人之外响应人的比价保证金及保证金存放银行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将在本项目中价公示结束无异议发布结果公告后5日内予以原路退还;中价人及其它中价候选人的比价保证金及保证金存放银行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中价人与业主签署合同后5日内予以原路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七、城轨采购网平台交易服务费
(一)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含比价失败转直接谈判项目),收取标准如下:
①该交易服务费以中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标准为中价含税金额的0.2%,8000元封顶。
(二)中价供应商在项目中价公示结束后,按城轨采购网平台通知15日内向其直接交纳,缴纳账号信息如下(缴纳时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户名:广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
帐号: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15000089130950
(三)缴纳平台服务费后,由城轨采购网平台向中价人出具《成交通知书》,该《成交通知书》作为业主签订合同前的审查材料之一。
八、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
报价公告发布后,所有响应人需按照报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缴纳比价保证金(若有)、 报价并解密成功。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响应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响应人才能成为合格响应人。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则视为公开比价失败。
九、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一)本项目采取以下比价方法:
1.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合格响应人须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但如果所有响应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响应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二)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三)报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报价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报价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如送货时,合同清单中的物资品牌、型号与实际送货物资品牌、型号不符,按合同条款执行。
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响应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响应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一)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二)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三)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四)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MAC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比价行为之一。
(五)中价人未按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一、响应人保证不出现串通投标的情形,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同时不出现任何其他不廉洁行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响应人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限制响应人投标(含比选、招商、直接谈判等)6个月至2年(具体期限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中标(中选)无效等处理,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中标(中选),响应人愿意与业主单位签署并严格执行《廉洁协议》。
十二、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存在如下行为之一的,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一)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查询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为准,内容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
(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十三、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www.gzmtr.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十六、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七、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一)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采购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98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二)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经营管理部;
投诉受理电话:(020)8315435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电 话:(020)83154589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易工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