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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维项目(项目编号:FZK2024-2-101)公开招标公告

2024-05-28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4-2-1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4-2-101
项目名称: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56.82万元
最高限价:156.8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0 60 硬件运维服务 为为保证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硬件设备进行维护。
第2包 96.82 96.82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基础数据进行更新。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2包: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B.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第2包: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B.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类别)。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8日2024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8室
方式:(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4-2-101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30206020903909609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102110000365(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投标人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anyags308@163.com。(3)邮件主题为:FZK2024-2-101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例如:FZK2024-2-101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苏州道35号
联系方式:022-27563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28257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哲
电 话:022-28257756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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