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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4-DZ0023-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采购变更公告

2024-06-1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2024-DZ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附件:评标标准、权重

“2、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1)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已取得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称、数量、分项报价、总报价,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能反映产品具体信息的,须提供认证证书附件。此外,若投标人对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报价,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价格扣除。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若投标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分别计算价格扣除优惠。”

更正为

“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须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

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已取得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分别明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名称、数量、分项报价、总报价,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能反映产品具体信息的,须提供认证证书附件。此外,若投标人对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报价,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价格扣除。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若投标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分别计算价格扣除优惠。”

2、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6 09:15:00,更正为:2024-07-04 13:30:00。

3、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6 09:15:00,更正为:2024-07-04 13:30:00。

4、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8(C407),更正为: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3(C40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五楼

联系方式:林小姐,0592-5721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方式:刘明芳,0592-2218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李先生

电 话:  0592-2298136、573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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