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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网络安全与应急保障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19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网信办网络安全与应急保障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4210200031542-XM001

项目名称:网信办网络安全与应急保障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5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网信办网络安全与应急保障技术服务项目1项。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01

第一包 重要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监测与处置服务

21.96万元

1项

02

第二包 重要网络流量数据安全分析技术服务

15.6万元

1项

03

第三包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安全测评与网络流量分析技术服务

58.15万元

1项

04

第四包 重要保障期间网络流量数据监测技术服务

28.8万元

1项

05

第五包 系统安全检测评估与处置服务

30.16万元

1项

06

第六包 数据安全监测评估与处置技术服务

29.16万元

1项

07

第七包 网络敏感信息监测评估服务

25.2万元

1项

08

第八包 个人信息安全评估与处置服务

29.16万元

1项

09

第九包 预警通报与攻防演习技术服务

37.75万元

1项

10

第十包 威胁情报与攻防策略本地化技术服务

35.4万元

1项

11

第十一包 整改跟踪与应急响应技术服务

37.75万元

1项

12

第十二包 数据共享安全评估与处置服务

24.36万元

1项

13

第十三包 网络威胁研判与数据平台安全管理评估服务

32.95万元

1项

14

第十四包 网络运维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49.2万元

1项

15

第十五包 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45.2万元

1项

16

第十六包 应急演练技术服务

34.8万元

1项

17

第十七包 人工智能安全技术应用与推广技术服务

18万元

1项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服务内容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最终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时间作为服务周期结束节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2.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2.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7-19 至 2024-07-26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0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不涉及进口产品。

3.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共分为三个部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

4.本项目编号:0610-2441NF020561。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5.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5.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5.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5.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5.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5.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5.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6. 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北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后30分钟。

7.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为保证开标解密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自行解密操作,请投标人务必于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操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82468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隋志亮、白辰、梁东煜、胡家俊,010-84045683(业务);010-84045694(发票及退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志亮、白辰、梁东煜、胡家俊

电 话:  010-84045683(业务);010-84045694(发票及退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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