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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2024年税费业务场景区块链基础平台应用推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税务2024年税费业务场景区块链基础平台应用推广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4-DLGK-C0050-B04

项目名称:福建税务2024年税费业务场景区块链基础平台应用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269.8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9.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

限价

服务要求

1

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部署实施和上下链接口服务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维保期届满

117.31万元

根据税务区块链生产和预生产资源配置要求,统筹完成金税云资源评估、创建等部署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2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及对账平台上下链、权益实时到账服务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维保期届满

103.41万元

改造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管理子系统部分),在原有信息共享平台交互的基础上,基于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连接区块链实时接收医保部门的参保登记、费款核定、费款核定撤销等数据,向医保部门实时共享申报缴费明细等数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

社保费征收子系统上下链服务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维保期届满

10.66万元

涉及对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涉及医保险种的已入库费款进行退费处理,并将已退费数据实时传递给人社医保相关系统,并接收人社医保退费核验销号信息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4

闽费通非税相关功能改造及上下链服务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维保期届满

38.45万元

税务部门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的闽费通平台相关功能个性化改造和联调,连接税务区块链,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部署区块链基础设施,非税收入征缴由“手工采集+多次录入”模式转变为“系统对接+数据驱动”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方式:蔡工,0591-63118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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