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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核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30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350181]XZY[GK]2024002、福清市核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清市核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XZY[GK]2024002

项目名称:福清市核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核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111,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6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福清市核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 1(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规范建设、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共享开放系统建设、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终端系统建设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应用系统建设,以及与之相配套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 6,6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有列明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购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承诺采购文件未要求但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2)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须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根据该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规定:(1)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①《分包承诺函》{承诺若中标,须将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不少于应分包部分的?60%),格式自拟}、②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和③《分包意向协议》;(2)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3)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的,按本项第2条第(1)点大型企业的要求执行。注:A、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B、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C、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D、按以上分包措施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且分包意向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E、承担本项目服务内容和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的对应所属行业均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F、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但《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工作内容且须由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共同盖章。未按前述规定提供的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7-29 至 2024-08-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清市融城东门街北46号

联系方式:13859078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0591-8757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雲闽

电话:0591-8757992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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