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公司360°车辆智能全景检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02标段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TH1A240126)
发布时间:2024-08-01 09:50:06
一、招标条件
北京地铁公司360°车辆智能全景检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0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QTH1A240126 ) ,已由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批准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文件《关于下发道岔感知监测建设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 地财文〔2024〕30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地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在北京1-八通线(古城车辆段、四惠车辆段、土桥车辆段)、10号线(万柳车辆段、五路居车辆段、宋家庄车辆段)共2条线路6个车辆基地加装360°车辆智能全景检测系统,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360°车辆智能全景检测系统(含软件及硬件)的设计、制造、运输、仓储、安装、试验、调试及验收、培训,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纠正和系统维护等。
招标暂估金额: 28116112.74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1-八通线(古城车辆段、四惠车辆段、土桥车辆段)、10号线(万柳车辆段、五路居车辆段、宋家庄车辆段)。
其它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时需提交制造商资格证明及投标货物生产能力说明,同时应具备以下业绩:具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含)起至2024年6月30日(含)止)已签订的轨道交通车辆智能全景检测系统设备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设备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2)本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供应商失信惩戒名单;(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01 17:00:00 - 2024-08-06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是
招标文件收费要求: 500元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27 15: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中标原则:北京地铁公司360°车辆智能全景检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下全部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当同一投标人同时成为本工程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高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中标标段,投标人放弃的标段由其他中标候选人按综合评分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2号
联系人: 姜工
联系电话: 010-62293849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地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车辆段
联系人: 韩佳霖
联系电话: 18519144401
电子邮件: bjdtgcgl2022@163.com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01090843500120109101682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