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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8月-2027年8月)招标公告

2024-08-02 来源:广东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8月-2027年8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YXGK2024041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8月-2027年8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13,598.2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8月-2027年8月)):

采购包预算金额:15,213,598.2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8月-2027年8月)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213,598.23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拟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7年8月2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内因城市管理改革工作或其他政策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可提前1个月通知解除合同,无需另作赔偿或补偿,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并做好交接及人员安置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九)提供承诺函或《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同时包含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两类信息),内容不完整或者投标文件内没有提供该部分内容的,视为无效投标。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8月-2027年8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2024年8月-2027年8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评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电子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2)请供应商按“远程电子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3)本项目将在智慧云平台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4)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52号

联系方式:0760-88302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第一城怡景5幢二层10、11卡

联系方式:0760-88663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760-88663993

中山远信工程咨询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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