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0线汪屯转盘至一大街段增设交通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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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4-94 | |||||||||||
2、项目名称: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0线汪屯转盘至一大街段增设交通设施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405,346.77元 | |||||||||||
最高限价:3405346.7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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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拟在马头村村口、西柳林村村口分别安装信号灯控制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卡口抓拍系统、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鉴于宏进市场周边逆行现象频发,增设电子抓拍设施。针对西环路实施物理硬隔离措施,封闭不必要的路口接入。根据业主要求,增设城市照明系统自动化管理终端,监控模块要与照明管理部门无线监控系统相匹配,以满足移交要求。 5.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5.4工期:合同签订后二十个日历天内完成 5.5 项目地点:开封市310国道汪屯转盘至一大街段 5.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各种监控信号接入交警部门监控系统,满足交警部门要求; 5.7 质保期: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交通设施维保期和光纤链路租赁期均为3年,时间以交警支队验收签字完成后进行计算。 5.8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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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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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3.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开标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开封市财政局文件》(汴财购[2022]3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获取招标文件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0371-23859291) 5、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6、潜在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看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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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地址:开封市宋城路97号 | |||||||||||
联系人:徐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2387108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朗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开封市夷山大街与宋城路交叉口南500米路东 | |||||||||||
联系人:邱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2296655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22966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