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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S243镇扬汽渡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YZ2024-HCJ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4-09-04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扬州市S243镇扬汽渡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YZ2024-HCJ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4 15:37:33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16【我要打印】【关闭】 2024-09 原文链接 http://49.77.204.17:15194/OP/Frames/873b7cec-3762-4e2f-9364-f99de496d326/ZTB/Index.aspx

扬州市S243镇扬汽渡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YZ2024-HCJ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S243镇扬汽渡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扬交公〔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YZ2024-HCJC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苏交执法﹝2022﹞27号)“三年规划、两年完成”总体要求,扬州市邗江区2024年计划完成1套货车动态监测设施,以进一步完善超限检测监控网络,管控辖区内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辖区道路和交通安全。

合同估算价:约210万元

本项目共设1标段,即YZ2024-HCJC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范围内的扬州市S243镇扬汽渡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动态称重、车牌识别、车貌抓拍、视频监控、信息发布、站端管理等子系统,以及配套附属设施(供电防雷系统、网络传输系统、补光照明系统、交安设施),称重区路面改造等施工;各种设备和相关应用软件采购、运输、安装与调试,网络接入并按设计要求接通至各平台(中心),直至满足图纸设计使用功能,免费操作培训,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维护,保证整个系统正常运行等工作。

2.2 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0月8日开工,2025年1月5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进入试运行维护期:30日历天;试运行维护期满后组织交工验收,进入缺陷责任期。

(2)缺陷责任期为2年,主要设备的质量保证期5年。

2.3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若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或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的施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或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或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①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工具等费用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钟馨

电 话:0514-87614932

招标代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竞春、吴琳

电 话:0514-87951145、13382705277、15050787398

微信号:15050787398

10.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不接受联合体。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次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7:00至2024年9月11日17: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3 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微信(微信号:15050787398)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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