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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国道淮扬交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G344-DTJC-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4-09-05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4国道淮扬交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G344-DTJC-SG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4国道淮扬交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 施工图设计已由 金湖县人民政府 以 《关于印发《金湖县2024年县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金政发〔2024〕17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和 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湖县交 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G344-DTJC-SG标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344国道淮扬交界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 344国道淮扬交界货车动态监测设施项目 ,在 344国道淮扬交界 处实施货车动 态监测系统,监测货车动态及超限运输车辆,总投资约 210 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2 1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4 年 9 月日,计划完工日期: 2 02 4 年月日;缺陷责任期 2 年。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称重区路面施工、称重系统、车牌抓拍及 识别系 统、视频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系统查询统 计等货车动态监测设施系 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 接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 技术服务。具体工作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即 G344-DTJC-SG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称重设备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动态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国省干线公路动态超限超载称重检测系统工程。(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 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他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2021年1月 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证);

(3)2021年 1 月 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国省干线公路动态超限超载称重检测系统工程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4)无在岗项目。

备注:①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②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9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分加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淮安市金湖县神华大道 301 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901403005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广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0号7-2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5052452276

电子邮箱: 752743318@qq.com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2 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 2024 年9月6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6 日9时30分 。

8.4 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月26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三室 (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 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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