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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多功能警示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4-09-06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怀柔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多功能警示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624210200009522-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多功能警示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711.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11.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市怀柔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多功能警示系统采购

711.24

400套

多功能防火警示系统对山区重要的爬山、进山路口进行监测,威慑作用明显。能够有效完善山区森林火灾的预防与防控措施,加强宣传对进入林区人员的防火意识,提升森林防火预警技术水平,对于森林火灾的早期预防与处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3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05 至 2024-09-1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科学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层(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具体开标室以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开标要求

3.1 投标人递交电子文件的同时需现场递交2套纸质文件。

3.2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确保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移动数字CA证书,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开标地点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和未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的,均视为投标无效。

3.4 未按照要求递交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未携带相应的CA数字证书而导致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万达写字楼12层

联系方式:阮工,010-69641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

联系方式:马吉雅、赵蒙,1851304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吉雅、赵蒙

电 话:  18513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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