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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南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专线整合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4-09-0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4-C3-007-NNJ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江南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专线整合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恢复项目采购活动 / 收到江南区财政局通知,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故本项目采购活动继续开展,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9点30分。
2 评分标准3.1服务信誉分 (1)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 (2)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 (3)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 (4)投标人或上级机构具有GB/T 36733-2018 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认证的覆盖范围为电信业务与信息系统集成),投标时提供证明复印件,得2分。 (5)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具有GB/T 19039-2009 顾客满意度测评认证证书(认证的覆盖范围为电信业务与信息系统集成) ,投标时提供证明复印件,得2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
(2)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
(3)投标人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
(4)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明复印件,投标时提供证明复印件,得2分。
(5)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明复印件 ,投标时提供证明复印件,得2分。
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7月任意 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024 年 2 月至2024 年7 月任意 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024 年 2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意 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024 年 2 月至2024 年8 月任意 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
4 商务条款 四、交付使用期限 四、交付使用期限:附表1的线路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附表2的线路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 四、交付使用期限:附表1的线路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附表2的线路要求在2024年10月31日前交付使用。
5 商务条款 八、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4)中标人需承担本项目附表1内102条线路自2023年8月至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期间的线路运营费。 ▲1、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4)中标人需承担本项目附表1内102条线路自2023年8月至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期间的线路运营费28.56万元。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以本公告附件为准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江南区委政法委

地 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

联系方式:0771-4304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联系方式:0771-4887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小敏

电 话: 0771-488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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