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房山区部分重点文物数字化预算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4210200016532-XM001
项目名称:房山区部分重点文物数字化预算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房山区部分重点文物数字化预算项目(一期) |
161.46 |
1 |
本项目需要对十五项文物进行数字化信息采集以及数字化信息处理及应用,主要内容包括:三维激光扫描、无人机倾斜摄影、局部近景摄影、720°全景摄影、文物三维模型建构、数据归档、虚拟修复、场景三维模型建构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 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12至2024-09-19,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天星街1号院6号楼1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9-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天星街1号院6号楼1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3)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房财采购[2021]102号);
4)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线上与线下流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为确保供应商有效参与投标,保证项目招标采购顺利进行,请供应商在有效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周期内,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书需注明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的领取事宜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网页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tchina2008@163.com,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10-81313239),确认我公司是否收到相关文件,获取登记表格,经审查合格后,通知供应商办理相关资料邮寄事宜,邮费自理。供应商须在有效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周期内完成上述事项,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获取手续。
3.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4]299号
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04月30日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评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6.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人:李晓志
联系电话:010-81313239
8.投诉处理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要求,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9.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可接收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文物保护所
地址:房山城关东大街福胜胡同
联系方式:孙老师 ,010-69363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海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天星街1号院6号楼1501室
联系方式:李晓志,010-81313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志
电 话: 010-8131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