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天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一期项目园区安全管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RIBS-ZBTJ-09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发布来源: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一期项目园区安全管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三诚里26号楼北大资源阅城新文化中心718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IBS-ZBTJ-097
项目名称:天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一期项目园区安全管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42.3691万元
最高限价:1742.369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742.3691 |
1,742.369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系统建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到 2024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三诚里26号楼北大资源阅城新文化中心718
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发售方式。投标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详细开票信息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注:上述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2室(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此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商务大厦B座5层
联系方式:022-66619765(临港)022-84906313(空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三诚里26号楼北大资源阅城新文化中心718
联系方式:18526577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远瑞
电 话:18526577614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