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市场监管业务软件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Z(F)-H24215(GK)
项目名称:2024年市场监管业务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8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市场监管业务软件运维服务项目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项目建设,通过建设浙江政务服务2.0对接运维项目,对已上线事项日常运行问题进行处理以及预防性处理,检测整体上线事项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诊断原因并及时处理,共计9个业务软件系统运维。同时根据用户需要,做好一定范围内的软件日常改正性、完善性修改工作,及时调整系统,确保已上线事项正常运行;同时提供专业的客服团队服务,提供7*24小时专业技术解答系统使用、业务办理等各种问题,保障用户办事,提高用户办事满意度。通过技术服务,秉持以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将用户利益放置前列,助力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数据反馈、数据对接以及数据归集服务,积极响应大数据局政务服务网办件库对接要求,保证政务2.0业务对接要求,省公共数据资源库归集要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辑以及其他数据归集等各项要求,为信息公开,打破数据孤岛,有效开展数据共享提供技术支撑,为数字化改革建设添砖加瓦。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年市场监管业务软件运维服务项目标项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新架构运维管理系统、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长三角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数据分析平台5个业务软件系统运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764106
质疑联系人: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65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立凯、元俊仁、符佳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9349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