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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智慧交通及智能云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024-09-24 来源:江苏淮安市政府项目

盱眙县智慧交通及智能云停车场建设项目 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智慧交通及智能云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4】01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盱眙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县域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一)智慧交通管理及安全设施升级: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及机房进行升级改造。开展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并对视频管理平台进行35114标准改造。对闯红灯、违停、不礼让行人、交通卡口系统、交通安全平交路口建设、交通诱导系统、超速等违法管理设备进行升级、补盲,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后台综合指挥控管平台建设,以及交通绿波带建设。对主要道路、人车密集区域、学校等重点复杂区域开展视图感知前端及后端分析平台建设,以及配套存储和网络安全手段建设,综合提升智慧管理能力。(二)智能云停车场建设:路内泊位智慧停车场建设,改造升级2个现有停车场,合理规划道路停车位,增加停车泊位数量,建设盱眙县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城市停车业务系统化、智能化管理。

2.1.3合同估算价:约14942.165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1.5其他: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设计任务书、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行业甲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 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3.2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如电子信息或通信或机电或电气工程)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6.3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或链接诚信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故。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 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新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操作手册》

(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320/f8587105-469a-45c5-8437-ae3223268541.html )。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

等级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资质,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如电子信息或通信或机电或电气工程)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社保要求

委托代理人(如有)(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或链接诚信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承诺书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4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列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4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0.5分,每高 1%扣 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施工现状调研(3分)

对本项目施工现状进行调研、分析进行评分,调研、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端感知设备、后端软硬件平台、配套附属设施等。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项得0.2分,满分1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0.25分、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证书得0.25分;满分1分。

注:设计负责人和设计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提供相关证书及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链接诚信库。

3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通信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备注:①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金额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③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人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和业绩) 进行评审,根据 “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取9家至下一轮环节, 进入本轮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9名的,全部进入下一轮评标。“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 对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7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7名的,全部被评为中标候选人。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定标环节

3.1.1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

5人

3.2.1

定标标准

投标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投标价格

3.3.1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3.4.2

定标程序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623室

电话:0517-89729951、0517-8821237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盱眙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盱城镇十里营大街9号地址:盱眙县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

邮编:211700邮编:211700

联系人:刘军联系人:吴小玄

电话:13915173773电话:15261779247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515698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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