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及核心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4-D-079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及核心系统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7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4-D-0796
项目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及核心系统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425.44万元
最高限价:375.4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33.98 |
133.96 |
软件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2包 |
是 |
50 |
48.3 |
软件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3包 |
是 |
164.4 |
116.12 |
软件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4包 |
否 |
77.06 |
77.06 |
软件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核心业务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风险管理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异常业务监控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征信查询前置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 第二包: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 第三包:1.稽核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其中电子业务OCR识别软件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2. 绩效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3.数据报送平台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4征信报送平台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5.核算二道防线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6.会计前端和会计无纸化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7.客户管理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8. 门户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9.权限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10.审计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11.档案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 第四包:1.渠道业务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2.行政执法与缴存服务系统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3.电子印章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4.SSL证书服务维保期限: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2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3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4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到 2024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7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022-2314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红星路79号
联系方式:022-24532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晨、鲁志强、杨光
电 话:022-24538318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TGPC-2024-D-0796).docx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