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城公安分局电子物证鉴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4210200012828-XM001
项目名称:东城公安分局电子物证鉴定项目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东城公安分局电子物证鉴定项目01包电子物证鉴定服务 |
450 |
1 |
电子物证鉴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02 |
东城公安分局电子物证鉴定项目02包电子物证鉴定服务 |
450 |
1 |
电子物证鉴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03 |
东城公安分局电子物证鉴定项目03包声纹鉴定服务 |
100 |
1 |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录音资料鉴定、图像资料鉴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本项招标共分3包,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为满足服务需求,01包、02包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若该供应商在01包、02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 01包、02包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需包含“电子数据鉴定(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03包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声像资料”全项鉴定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录音鉴定”和“图像鉴定”的鉴定资质。
3.2.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2.5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26 至 2024-10-09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 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响应要求政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需提交投标担保函(保险)替代现金方式,以此之外方式递交保证金的,需由供应商出具说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 45 号
联系方式:宋佳欣,8408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绿景馨园东区 12 号楼12-2 东玖大厦A座五层502室
联系方式:周工,1873168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1873168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