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公安卡口监控维保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运维服务项目) JSZC-320813-JZCG-G2024-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813-JZCG-G2024-0006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公安卡口监控维保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公安卡口监控维保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维保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3.提供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1-1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98号
联系人:周恒
联系电话:1385233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政府辅楼东侧
联系人:王美俊
联系电话:0517-87808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俊
电话:0517-8780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