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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交通信号运维及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CMZX-2024-047)公开招标公告

2024-10-15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交通信号运维及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CMZX-2024-04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项目概况
交通信号运维及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与合肥道交口富力中心A座3406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ZX-2024-047
项目名称:交通信号运维及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940.1747万元
最高限价:940.174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80.9607 180.9607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兼投不兼中。第一包工作内容为中心值班、控制中心及机房设备运行维护、无线路由器升级更新以及其它运维中心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393.6222 393.6222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兼投不兼中。第二包工作内容为和平区、河东区和河西区交通信号系统外场运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365.5918 365.5918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兼投不兼中。第三包工作内容为河北区、南开区和红桥区交通信号系统外场运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且具备开工条件,由第三方监管单位下达开工令后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 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有效期内;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与合肥道交口富力中心A座3406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与合肥道交口富力中心A座34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兴湾道与复兴河交口琥珀商业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022-28254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丞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昌路与合肥道交口富力中心A座3406
联系方式:022-23297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2-2329751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zip

天津丞明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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