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双海道(长泰河-微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XTJ-2024-A-005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双海道(长泰河-微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TJ-2024-A-0052
项目名称:双海道(长泰河-微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90 |
90 |
工程设计服务 |
双海道(长泰河-微山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招标范围:道路全长约5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长泰河至梅林路段,按红线实施,宽度20m;梅林路至微山路段按红绿结合实施,宽度30m。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等配套工程。其中:给水工程管道最大管径 DN300,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800,污水管道最大管径 DN400,中水管道最大管径DN300,中压 DN500 的燃气管道,照明采用100kVA,10/0.4kV箱式变电站为路灯供电,道路两侧设置 11 米高单臂灯杆,长泰河至梅林路段装100W高压钠灯,梅林路至微山路段装150W高压钠灯;交通设施工程包含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等。中标单位须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及1年质保期的配合等全部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设计工期:完成设计概算、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2、3、4、5、6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四)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本项目人员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到 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
方式:现场领取:(1)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领取:(1)请将报名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账号:02150401040012815、大额行号:103110015043、户名: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报名费。(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名称、开票信息、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邮件主题为:**公司报名信息),发送至jlsqxtj@163.com,并致电022-88239925获取“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回传(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和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6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81131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
联系方式:022-88239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邠彧
电 话:022-8823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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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