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机关 教育局财务集中监管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HSH2024ZC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机关
项目概况
教育局财务集中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西路20号愿景大厦B1座-307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H2024ZC002
项目名称:教育局财务集中监管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万元
最高限价:6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65 |
65 |
其他教育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到 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西路20号愿景大厦B1座-307
方式:①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进行填写;②供应商将文件费用以单位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和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滨支行;账号:02120201040014325;其他: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③供应商同时将《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089322877@qq.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成功提交《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且文件费汇款到账后,则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程序;④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和邮寄地址发送电子版文件及邮寄纸质版文件并告知供应商;⑤供应商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文件费的发票为电子发票,开票后直接发送至供应商邮箱。⑥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西路20号愿景大厦B1座-307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西路20号愿景大厦B1座-30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联系方式:022-28942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和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西路20号愿景大厦B1座-307
联系方式:15510925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阳
电 话:1551092577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和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