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1353号(项目代码:2206-320000-04-01-9308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地处 南通市西郊天生港镇,位于长江下游澄通河段天生港水道左岸,横港沙外 侧长江主泓水域,紧邻已建华能南通电厂煤码头迁建工程,经南通华能电厂厂区与本工程的陆域相连接。码头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 120°77 ′,北纬 32 °01 ′ ,水路距上海吴淞口约 105km,距天生港水文站 1.2 ~ 1.3km。
本工程水域建设反“L”型码头一座,外档布置2个7万吨级煤炭泊位,泊位长度570m;内档布置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泊位长度405m;码头桩台长570m,宽28m,输煤栈桥长1426.23m,宽9.8m,分为前引桥、主桥及后引桥三段,其中主桥跨越天生港水道,主桥上部结构为67+2×114+67m四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陆域利用码头后方天生港电厂现有2座贮料场及相应设施设备,新建输煤通道、检修通道、转运站等。
(2)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施工项目(NTTSG-MTGCSG1)标段,二标段:施工项目(NTTSG-MTGCSG2)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 : 码头平台(含防撞设施)、T1转运站、1#、2#变电所及控制室、港池开挖、变电所平台、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水调节站、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收集池)、1#变电所至2#变电所的6kV电缆、天电厂区范围内的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及一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土建)、绿色港口工程(土建)。本标段所有安装工程,包括: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给水、排水、消防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绿色港口安装工程、设备取证等。
二标段 : 输煤栈桥(主桥、前后引桥、交叉口、防撞设施、铺装及附属设施)、管带机栈桥(栈桥、交叉口、铺装及附属设施)、汽车引桥(汽车引桥曲线段、汽车引桥接地段、铺装及附属设施)、CO5栈桥、生产与辅助建筑物(T2转运站、T3转运站、T4转运站)、华能厂区范围内的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及二标段范围内的临时工程(土建)、绿色港口工程(土建)等。本标段所有安装工程,包括: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给水、排水、消防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绿色港口安装工程、设备取证等。
安装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除招标人要求自行采购外,均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并得到招标人认可。
本工程项目(包含一、二标段)所有设备的联调、联试工作,均由一标段中标人负责。
两个标段各专业分界点如下:
1、水工、土建专业:以码头后沿与输煤栈桥结构缝为界,结构缝往水侧方向为一标段投标范围,结构缝往陆侧方向为二标段投标范围。输煤栈桥上T1转运站翻带间为二标段投标范围。
2、给排水、消防专业、环保专业:输煤栈桥(以码头平台后沿线为界)、T2转运站、管带机栈桥、汽车引桥、T3转运站、C05皮带机栈桥、T4转运站为二标段范围,其余为一标段范围。二标段中标人将管道布置至本标段水工土建范围外1米。分界点接口连接由一标段中标人负责实施。
3、电气专业:①1#变电所到2#变电所的6kV进线电缆由一标段中标人负责采购、敷设。②1#变电所到3#变电所的6kV进线电缆由一标段中标人负责采购、敷设。③就地设备供电电缆由该区域中标人负责采购、敷设,以电缆回路起点侧开关出线端为界。④一标段中标人负责1#、2#、3#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能耗管理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3#变电所开关柜内综保、多功能电能表等设备由二标段负责,3#变电所系统与设备的通讯电缆由一标段负责。
4、控制、通信专业:
①DCS控制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由一标段中标人负责。就地设备至控制站(含远程IO站)线缆由该区域中标人负责敷设至机柜上端子。
②工业电视系统后端设备由一标段负责,前端设备(摄像头、终端箱、交换机)由该区域中标人负责,二标段区域终端箱(交换机)至#1变电所核心交换机线缆由二标段实施。
③VHF无线通信系统、有线电话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由一标段负责。
5、以上两个标段各专业具体分界点详见附件1码头工程标段划分示意图。
(3)工期要求
总工期:合同签订日期后19.5个月(一标段系统联调工期除外),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起始日为合同签订日期。本工程最迟开工日期不晚于2025年1月15日(以质量监督站下发的工程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为准)。最迟交付安装日期为实际开工(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后17个月。
(4)质量要求:合格。
(5)安全要求: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一标段 :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中显示)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1.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5万吨级或以上码头主体(含陆域道路堆场及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a、5万吨级或以上码头主体(含陆域道路堆场及生产与辅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为新建工程,不包括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不含结构预留或结构受力或结构兼靠等级。
b、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项目交/竣工时间为准。
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人员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总监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d、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数量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不足 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e.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6个月(6个月为2024年3月-2024年8月)或以上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二标段 :
1.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中显示)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2、业绩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连续长度大于1000米的航道上部的栈桥或桥梁施工业绩,且自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项国内新建合同总额2亿元以上含陆域道路堆场及生产与辅助建筑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2)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交工/竣工时间为准。
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人员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总监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d、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数量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不足 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e.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6个月(6个月为2024年3月-2024年8月)或以上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街道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3-85165055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
电 话:025-83202269、82281986
联 系 人:刘工/李工
E-mail:50814329@qq.com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本标段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23时59分。
8.3招标补遗书(若有)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7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03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2008)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及质量要求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 10 月 1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