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3
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及安装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YXJS(CG)2024-65
项目名称: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及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43580.57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最高限价金额(元) |
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及安装工程 |
此项目为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更换智能水表工程施工,项目地址为金凤区、兴庆区片区,招标范围为问题水表中所有水表共计36块。(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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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580.57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相关实施工作
服务质量: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
2、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2019年颁布的《宁夏房屋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宁夏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宁夏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宁夏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
3、现场查勘记录表。
三、取费类别:
取费执行安装三类工程。
四、材料价格:
1、执行建设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4年银川市第4 期主要材料市场除税价格。
2、信息价中没有的参考市场价。
五、税金:
1、税金:按9%计入(增值税);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 4 年 10 月 30 日(磋商文件的领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三楼(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
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将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交至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二楼业务室(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进行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4 年 11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
九、开启:
时间: 202 4 年 11 月 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保一枫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唐徕花园A区1号楼第六层
联系方式:0951-7605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东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
联系方式:0951-836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