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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道路哨兵预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YZC-2024-09-04)公开招标公告

2024-10-25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道路哨兵预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YZC-2024-09-0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道路哨兵预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4-09-04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道路哨兵预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10 210 交通管理设备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道路哨兵预警设备采购项目(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1点。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4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车站北路2499号
联系方式:022-66322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1号楼11-16层、4号楼
联系方式:022-2586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翠麟
电 话:1300135523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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