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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装备公开招标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4-10-2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1401992024AGK007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用装备公开招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9项4G记录仪 1.屏幕类型: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尺寸≥2.2寸。
2.外壳防护等级:≥IP68。
3.结构设计:电池全内置设计。
4.★编码格式:应支持H.264、H.265
5.视频性能:设备视频分辨率应支持1920*1080、1280*720
6.视频帧率:在1920×1080和1280×720下帧率均不应低于25帧/s。
7.数据通讯:应具备USB2.0或以上接口,接口输出速率不低于25MB/S。
8.★照片分辨力:7392*5544、5248*3936、4160*3120、3264*2448、2592*1944、2048*1536分辨率时,照片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000线。
9.视频分辨力:应支持1920×1080、1280×720,在1920×1080下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00线,在1280×720下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00线。
1.外观设计紧凑,材质为高强度工程塑料,存储介质及电池全内置设计,表面无毛刺、划痕,按键不出现生硬及卡键现象。设备质量:不含电池外接设备≤115g,主体颜色为黑色。尺寸≤90*67*31(mm)。
2.★屏幕设计:所供产品屏幕须为彩色触摸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应≥5.8cm。
3.防护设计:设备防护等级应符合或优于GB4208-2008中IP67(防尘防水等级)的规定;裸机可承受2米水泥地面、任意四个面各跌落一次,跌落后设备外观无破损,各项功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4.视场角:在1280*720和1920*1080分辨率下≥108°。
5.存储容量:随机配备≥32GB存贮空间或本机具备更高存储容量,能满足作业现场使用。
6.录像功能:至少具备1080P和720P两种分辨率切换。
7.语音对讲功能:设备与同组之间成员可进行语言对讲,可一对多或一对一。
8.补光功能:低照度下可开启白光灯进行补光。
9.视频图像质量:视频信息在显示及回放时,视频图像不应有明显的缺陷,物体移动时图像边缘不应有明显的锯齿状、拉毛、断裂和马赛克等现象。
2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9项4G记录仪 10.夜视:设备具有夜视功能,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不低于3m,红外补光范围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11.色彩还原:环境照度不低于800lx时,设备显示及回放画面的颜色不应与被拍摄物颜色有明显的偏色现象。
12.★远程升级:设备支持通过4G方式远程对执法仪进行版本升级。
13.★远程配置:支持通过4G方式对执法仪进行远程配置,实现关联平台、视频参数、音频参数等远程管控和配置。
14.重要文件标记:设备在摄录过程中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能在管理平台检索,并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15.一键切换:设备能够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
16.字符叠加:支持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字幕信息内容至少包含时间、设备编号。
17.安全保护:支持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
10.★电池工作时间:所供产品须提供标配2块电池,容量不低于≥2000mah,在摄像分辨率为1280×720情况下,在更换1次电池情况下最大持续录像时间须≥25h,更换电池时存储信息不应丢失。
11.设备开机时间: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时间≤28。
12.夜视配置:具有红外补光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13.定位功能:须具备辅助拍摄定位功能,可通过辅助指示灯指示拍摄位置。
14.一键模式切换:设备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
15.工作温度:所供产品须在-30℃~55℃下正常工作,不发生状态改变。
16.预录延录功能:具有预录、延录的功能,预录/延录可进行多种预设时间段设置。
17.自动应答功能:所投产品在打开自动应答功能后,能自动应答同组成员发送的语音对讲机视频通话等请求。
18.★视音频截取功能:在无线传输过程中,指挥平台可进行音频截取并保持。
3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9项4G记录仪 18.存储格式:执法记录仪照片、音频、视音频文件应采用便于传输、压缩、翻译、转换的格式,视音频文件应易于压缩转换为MP4流媒体文件,照片应以JPEG格式保存。
19.★软键盘输入功能检查:支持按住软键盘任意键滑动选择数字/字符键,滑动中可迅速放大提醒当前选中数字/字符并在抬起后生效。
20.4G传输 设备应能支持WIFI、蓝牙、3G/4G 等多种无线网络实时传输视频数据。
21.★多用户文件隔离功能:支持切换登录用户时,设备内既有文件与原用户关联关系保持不变。
22.定位功能:设备应支持独立北斗定位系统,可采集设备的运行轨迹并上传到监控平台。
23.★水印叠加:编码视频流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叠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
19.字符叠加功能检验:记录仪应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信息包括:产品序号、时间等。
20.重点标记功能:记录仪在拍摄过程中,通过按下相应按键,对重点视频文件做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应能在管理平台中进行检索,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21.数据完整性检验: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授权的上位机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流宜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以保证原始数据完整性.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应能重启,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22.★群组控制功能:平台具备群组控制功能。1.临时组群功能,具有系统用户临时组群功能;2.群组解散功能,管理员可解散系统已建任意群组;3.群组插入功能,管理员可插入系统已建任意群组;4.群组监听功能,管理员可实时监听系统已建任意群组的语音通话内容。
23.★无线传输功能:所投设备在开机并与平台连接状态下,可进行无线实时传输并具备以下功能:1.具备同组成员之间的文本与照片信息传输功能;2.可与平台进行实时视音频信息传输功能。
4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19项4G记录仪 24.按键响应:取景模式下,摄录、录音、照相、暂停、播放功能按键响应时间应小于1s;数据查找,检索操作按键响应时间小于2s。
25.双向语音:支持通过4G网络或WIFI实现双向语音对讲,声音应清晰。
26.一键告警:支持一键告警,告警信息自动上传平台。
27.★电池健康检测:支持查看电池健康状态信息,当检测到电池最大容量低于80%时,系统推送电池告警信息,同时界面弹窗或提示提醒。
28.★传输性:符合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系列标准。
29.可靠性:设备可靠性应符合GB/T 9813-2000要求。
30.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和安全性:应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47.2-2015标准。
31.★兼容性:为保证执法记录仪兼容性和快速接入,需实现与太原市交警支队4G执法记录仪平台对接(现用接入端口、通信协议等由采购人提供)。
32.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
24.★视频通话:设备与设备,设备与指挥平台之间可实现视频语音通话,且一块电池连续视频通话时间≥4.5小时。
25.对比度检验:设备应能在回放模式分别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亮度值的比应≥590:1。
26.所投产品可外接摄像头,且通过外接摄像头可控制录像。
27.所投产品具有蓝牙功能,通过蓝牙可连接耳机和麦克。
28.所投产品支持实施路况信息显示。
29.★所投产品在开启4G或WIFI时具有一键报警功能。在一键报警发起时指挥平台应具有声音及光报警提示、显示报警位置、能自动打开与报警设备的视频通话及向同组人员发送报警位置信息。
30.★兼容性:为保证执法记录仪兼容性和快速接入,需实现与太原市交警支队4G执法记录仪平台对接(现用接入端口、通信协议等由采购人提供)。
31.★临时建组功能:所投产品能在指挥平台地图上发起圈选的方式进行临时组群功能。
32.★所投产品需支持三大运营商,且具有4G一键开启和关闭物理按键。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4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王银年

联系方式: 0351-6939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项目联系人: 才贺涛

电 话: 0351-237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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