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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搬迁、实战训练基地和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教学系统及无人机、枪库等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2024-10-31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通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搬迁、实战训练基地和办案中心业务用房

教学系统及无人机、枪库等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搬迁、实战训练基地和办案中心业务用房项目 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审批【2020】28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教学系统及无人机、枪库等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搬迁、实战训练基地和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教学系统及无人机、枪库等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货物的制造购买;软件系统的开发和集成;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培训、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2交货地点:监管中心位于兴富路南、祥和路西地块;实战训练基地、办案中心位于通刘路东、团结河北地块。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货物及相关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89.0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4  1 1  2 1  0 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1 1  2 1  0 9时30分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

机构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

地址

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

联系人

王警官

联系人

陈娟

电话

0513-85022601

电话

1396294349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77366378@qq.com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的还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见索即付投标保函”及办理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凭证的扫描件。

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开标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 项目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投标人业绩:5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0分

2.2.2(1)

技术标(60分)

技术响应

(满分30分)

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项目需求》中的“采购清单”顺序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的说明栏中标注证明材料所对应的页码,若无相关证明材料或因未标注页码使得评标委员会难以找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行承担。

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次日开始的3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检测报告的原件或加盖制造商(不接受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等单位)公章的检测报告扫描打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招标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技术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中设备技术要求加注“★”号为关键参数,加注“▲”号为重要参数,其余未有加注的为一般参数。评标委员会对设备产品性能参数及功能、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满分27分):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得基本分23分。

①任一加注“★”号的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负偏离)或未提供项目需求中要求的佐证材料的,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②任一加注“▲”号的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负偏离)或未提供项目需求中要求的佐证材料的每有1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③其余未有加注的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负偏离)的,每有1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数字音频处理器:支持物联网平台远程操控设备音频矩阵切换、支持一键静音、调整每路音频增益、控制音量大小,满足上述所有要求的加2分。提供:带有CMA标志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8寸智能交互屏:整机支持对系统存储、CPU、触摸屏、网络状态、0PS状态进行一键检测,满足上述所有要求的加2分。提供:带有CMA标志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针对性高、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2,3】分;有针对性、基本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1,2】分;针对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满分10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及调试方案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全面且科学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5,7】分;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5】分;实施方案合理性欠佳,可行性不强的,得(1,3】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人社部门、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或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智能化类、电子信息工程类)的,得1分。

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中,具有国家人社部门、工信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智能化类、电子信息工程类)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同一人仅计1次分。

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

(满分5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招标需求类似(至少含会议系统)的供货安装业绩,且合同价≥300万元,每有1个业绩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

须同时提供:有效的供货及安装合同、验收报告。

注:(1)本项目不接受总包单位或其他承包人的分包业绩,故合同的发包方必须为项目主体建设单位(或采购单位),验收报告须有项目主体建设单位(或采购单位)盖公章。

(2)若提供的资料不能充分证明评审因素,须另行再提供原购货方盖公章出具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若一致认为业绩证明材料不充分,则不予计分。

(3)业绩证明的所有材料均须上传至诚信库,评标委员会只对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进行评审。

商务响应

(满分5分)

交货期:投标人须响应招标文件中交货期的基本要求。在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质量的基础上,交货期每提前1天,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此承诺是合同的重要内容,请各投标人谨慎承诺。

售后服务

(满分10分)

为保证售后服务的便捷性和稳定性,投标人须有“ 在中标后须对该项目的重要及易耗品设有备品备件库,并配有专业维保人员  2 名,在招标人通知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期间,保证至少有1名维保人员全程驻场服务。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一般故障须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修复完成,重大故障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在6小时内修复完成。】 ”的承诺书。未有此承诺的,售后服务得0分。

在此承诺内容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编制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全面且合理,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1,2】分;方案基本全面,但可行性不强的,得(0,1】;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编制的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方案全面且合理,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1,2】分;方案基本全面,但可行性不强的,得(0,1】;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3、服务保障措施有明显优势、充分可行的,得(1,2】分;保障措施可行性不高的,得(0,1】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4、根据各投标人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进行评分,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培训效果好的,得(1,2】分;培训方式单一或培训效果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5、本项目免费质保期2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质保期限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须提供: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此承诺是合同的重要内容,请各投标人谨慎承诺。

2.2.2(2)

投标报价(4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投标总价得分的计算办法: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99%。

2、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开标当日,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 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①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②若投标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4)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不适用)

(7)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不适用)

(8)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适用)

(9)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10)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1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2)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不相同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9)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2)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5)需在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未在诚信库备案并链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的;

(26)开标一览表金额与投标函金额不一致。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技术标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推荐中标候选人

3.5.1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5.2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受到质疑投诉,且质疑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6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后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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