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T-JZXCS-2024-06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3209
3、项目名称: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3.151504(万元)
6、最高限价:73.15150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中选择项目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上传递交投标文件进行网上递交。供应商同时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3、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73号
联系方式:18107116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 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方式: 0711-3215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炎
电话:1810711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