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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双院区机房网络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44124030766)公开招标公告

2024-11-18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双院区机房网络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4412403076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双院区机房网络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44124030766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双院区机房网络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最高限价:4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00 400 硬件运维服务 双院区机房网络硬件设备维保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整体维保服务期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3.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若为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9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G区810室(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可乘坐9/10号电梯前往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联系方式:022-26380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355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倩、杨晓彤、常柳、王洁、常珊、孙亚萌
电 话:022-235566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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