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机关 北辰区教育系统三级监控链路存储 (项目编号:JCZB-C-202409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机关
项目概况
北辰区教育系统三级监控链路存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C-2024097
项目名称:北辰区教育系统三级监控链路存储
预算金额:220.0万元
最高限价:22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21.1 |
121.1 |
存储服务 |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98.9 |
98.9 |
存储服务 |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到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至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楼701购买采购文件。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富锦道1号
联系方式:26390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金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联系方式:022-60266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晓美
电 话:022-60266709
天津金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