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公安宝坻分局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运行维护及机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ZLGK202409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公安宝坻分局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运行维护及机房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GK2024098
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运行维护及机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214.7万元
最高限价:214.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14.7 |
214.7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公安宝坻分局建设重点区域344路视频运行维护、长期网络故障电力故障维修、老旧(坏)设备更新、宝坻分局视频专网机柜租赁等。 |
合同履行期限: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到 2024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十八号
联系方式:022-29256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联系方式:1860229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桐
电 话:18602291990
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