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般因素法-人工智能-清华附中大兴学校基于数据的精准教学助推提质增效服务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3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52****200022021-XM001
项目名称:一般因素法-人工智能-清华附中大兴学校基于数据的精准教学助推提质增效服务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3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7.3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一般因素法-人工智能-清华附中大兴学校基于数据的精准教学助推提质增效服务购置项目 |
177.314 |
1项 |
根据新中、高考改革和课程改革要求对我校初高中师生实施基于数据的精准教学助推提质增效服务,包括数据采集、分析、学情图谱构建、个性化教学指导等。形成学生学科知识图谱,教师依托数据画像进行精准教学和个性化指导,实现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24至2024-12-3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03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01-03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9《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1.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1.11《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
1.1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4〕1583号)
2.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提交至开启地点,现场磋商),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附中大兴学校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庆丰西路2号
联系方式:王斐,010-6027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
联系方式:何江敏,13381374066、010-69248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江敏
电 话: 13381374066、010-6924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