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广州段)节能、智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30 来源:广州地铁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广州段)节能、智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 - 兴中段)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建设规划的批复 》(发改基础 2020 1238号)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 2023 5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 2023 114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 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占比 50% ,银行贷款占比 50% ,资金已落实,招标设计图纸完备,招标人为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广州段)节能、智能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广州段)节能、智能检测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 线路起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站(不含),止于中山市兴中站。新建线路长47.6公里,其中广州段19.1公里,中山段28.5公里。线路预留自香山站向珠海方向延伸条件,同步实施香山站往珠海方向预留工程。采用市域D型车,4/8辆编组,列车设计速度160km/h,线路在香山站预留往珠海方向条件。设置停车场1座,为烟筒山停车场,新建主变电所2座,为香山主变电所及烟筒山主变电所。

工程建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广州段:万顷沙(不含)-二十涌区间),包含3个站点(十三涌站、二十涌站、十涌站)和1个工作井(十六涌工作井)的节能、智能检测服务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一、节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通风与空调系统系统节能(风口风量、系统总风量、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等);通风与空调系统重要设备(冷水机组、冷却塔性能、风机盘管等);节能控制系统(能效评价、能耗监测等);配电与照明系统(照度、照明功率密度等)等。)

二、智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门禁控制系统、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环境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空调水系统、照明导向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与扶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接地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屏蔽门/安全门系统、弱电(智能建筑)系统等。)

2.3招标控制价: 238.8017 26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本科学历 或以上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允许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允许下属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若有违反此条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

3.1.2投标人自 2019年1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140万以上质量合格的包含本项目一项或多项检测内容的类似工程检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检测招标项目类似的建设工程 。

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等资料。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文件为准。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4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招标的主要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 逆推2年 2022年 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一 )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2 11 20 00 分至 2025 1 2 9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http//www.gzggzy.cn)

4.2 其他说明

4.2.1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2.2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2.3本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作为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本项目完成招标工作后,中标单位将与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及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支付合同款项和受理相关票据,中标单位承诺无条件按要求签订合同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9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www.gzggzy.cn) 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时间: 202512845 分至 2025129 时0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 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学术报告厅开标室。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B)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gzmtr.com/)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4121120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5129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 238号 万胜广场A座

地 址: 广州市 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邮编: 510220

邮 编: 5100 00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20-831557 0 2

电 话: 18819483398

电子邮箱: 563964246@qq.com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41

联系人: /

电话: 020-8310678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41

联系人: /

电话: 020-83106786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20241211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自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 逆推2年( 2022年 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与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及广东南中城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或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被拒绝单位名称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6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7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8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11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12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13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14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5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16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8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0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1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22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

广东亚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5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6

广东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7

李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5201533071)

28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72017201824254)

29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3554)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