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税务2024年一线运维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89F
项目名称:广东税务2024年一线运维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2.0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配合税务征管机构改革后的信息化工作,在广东省税务局“大运维”的框架下,广东省税务局信息中心依据ITIL运维体系理论,设立全省统一的系统运维IT服务台(以下简称IT服务台)扎口受理IT事件单。IT服务台完成ITIL运维体系一线技术支持的职责,集中受理及跟进解决总省二级应用系统的基层IT运维事件单,及时响应基层、省局业务处室各类IT服务请求和总局及省局集中应用系统故障问题,向基层提供系统操作、咨询服务,保障业务应用系统正常开展,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提高运维效率和运维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信息中心立项广东税务2024年一线运维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驻场人员到IT服务台提供一线运维支持服务。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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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1)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5.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0-37990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王工/胡工020-83187191/ 8318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胡工
电 话: 020-83187191/ 8318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