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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津南区智慧路灯能源托管项目(项目编号:XYZX2025-JN-001)公开招标公告

2025-01-24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津南区智慧路灯能源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XYZX2025-JN-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5年津南区智慧路灯能源托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园区开拓道1号院内B座3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025-JN-001
项目名称:2025年津南区智慧路灯能源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8850.4万元
最高限价:8850.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850.4 8,850.4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0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2月07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园区开拓道1号院内B座3楼
方式: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到814466499@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13132598189,进行报名。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园区开拓道1号院内B座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电汇至: 户名:天津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八里台开发区支行 账号:0203020104001872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金华路2号
联系方式:28392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园区开拓道1号院内B座3楼
联系方式:13132598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世鹏
电 话:13132598189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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