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F20250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南大学9、10教“平台型”直录播教室建设及集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履约时间(交货期)更正为: 成交人须能满足学校需要在2025年3月 20 日前完成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并上线运行及使用。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 ” 中的“详细评审标准 客观分(68分) 技术、规格、功能及服务响应(47分) 特别说明 ” 第(2)条、第(3)条,以及“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第6条、第7条,同步 更正如下:
(2)★号或▲号后【】内要求的证据如果是 证明材料, 为保障评审小组能在评审现场快速分辨真伪,准确、公正、公平地进行评审,证明材料 仅包括响应人(或所响应产品的生产或研发厂商)获得我国国家机关(或受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发放的证明性材料(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或我国国家机关(或受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认可的第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若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必须满足 “ 第五 部分 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 中第8 项 要求), 且 承诺函 中还 须 具有 “ 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前,提供满足要求的上述证明材料 ” 的实际意思表示 。 其它如截图、用户证明或合同或验收报告、难以在评审现场快速、准确分辨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的其他所有材料等均不能作为对应项评审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 上述 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合规性、 关联性和证明力才能被认可是证明材料 ,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果提供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则须加盖响应人或所响应产品生产或研发厂商的公章。
(3)★号或▲号后【】内要求的证据如果是具体方案,则应该提交实现该功能或要求的详细方案,详细方案是指除开单纯的文字描述外,与技术相关的方案应提供架构图或相应截图,与安装在教室内的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如多模态数据边缘算力系统、摄像系统、音频系统、教师控制系统等)的方案应提供安装图纸及效果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9、10教的平面图不能在网上公开发布,若响应人需该图纸,请与本项目联系人周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3-68367900,安装图纸及效果图须以9、10教的平面图为基础才能被评审小组认可,未提供带图示的方案不能作为具体方案。) 。具体方案须能支撑该项需求才会被认可,否则视为不满足。
上述修改的内容在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第6条、第7条中同步进行修改。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中的“详细评审标准 主观分 陈述和演示情况(5分)”中“须特别注意”的内容更正如下:
须特别注意的是: 陈述和演示核心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本项目的陈述和演示采用现场当面形式, 现场 演示准备 时间 不超过 10分 钟, 陈 述及 演示 时间不超过15 分 钟, 现场 演示 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 视频播放 、远程演示 等 。 除投影仪外及计算机外的响应人所有陈述和演示环境由须由响应人自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相应设备、笔记本电脑、软件等),若需在陈述和演示前需事先在磋商现场搭建陈述和演示环境,请与磋商会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 四 ) 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及签到起止时间 、 召开磋商会 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更正如下:
1、响应文件提交及签到起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召开磋商会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 年 3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发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未进行修改的内容,以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南大学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联系方式:牟老师、袁老师(023)68251103、68252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A座5楼)
联系方式:雷九红、秦佑琼023-68881331-9072、1367840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老师、袁老师
电 话: (023)68251103、682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