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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税务2025年音视频设备购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3-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税务2025年音视频设备购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ZXGK-A0029-B00

项目名称:湖北税务2025年音视频设备购买项目

预算金额:169.2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2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备注

货物/服务

1

室内LED显示屏

26.325

核心产品

货物

2

高清无缝混插矩阵

2

 

货物

3

视频会议摄像头

3

 

货物

4

全向麦

4

 

货物

5

超薄扩声扬声器

4

 

货物

6

超薄扩声功率放大器

2

 

货物

7

数字调音台1

1

 

货物

8

数字音频处理器

1

 

货物

9

自动反馈抑制器1

1

 

货物

10

会议音柱扬声器

6

 

货物

11

双通道专业数字功放

3

 

货物

12

数字前级音频处理器

1

 

货物

13

数字调音台2

1

 

货物

14

自动反馈抑制器2

1

 

货物

15

智能数字会议控制设备

2

 

货物

16

桌面式发言主席单元

2

 

货物

17

桌面式发言代表单元

43

 

货物

18

真分集无线话筒

2

 

货物

19

智能时序电源管理器

2

 

货物

20

会议信息显示终端

2

 

货物

21

中控控制设备

2

 

货物

22

中控强力电源控制器

2

 

货物

23

4路强电白炽灯调光器

2

 

货物

24

4寸彩色触摸屏

4

 

货物

25

公共区域监控设备

1

 

货物

26

设备机柜

4

 

货物

★工期

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质保

要求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核心产品

及要求

“要求/备注”栏中标注为“核心产品”

是否采购

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领取

方式:为方便投标人,降低投标成本,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通过以下方式完成: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项目联系人发送报名邮件,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报名”字样,同时将单位委托书(或授权书等文件)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84706038@qq.com联系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407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联系方式:杜旭 027-87328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旭

电 话:  027-8732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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