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表演实训平台剧场声、光、电及舞台机械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心集采-YC2025-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表演实训平台剧场声、光、电及舞台机械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中“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表演实训平台剧场声、光、电及舞台机械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现变更为:宜春学院文化艺术中心表演实训平台剧场声、光、电及舞台机械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一、技术要求”中“(三).灯光控制与信号传输系统”中“18 数字灯光信号放大分配器”中“5、支持MAnet、ACN、Art-net网络协议间的相互转换功能可得2分。” 现变更为:5、支持MAnet、ACN、Art-net网络协议间的相互转换功能。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一、商务要求”中“(五)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须按以上要求提供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无效)” 5、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特别提醒: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要求”中“3.2根据‘二、商务要求’中‘(五)拟派人员要求’,提供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学院本级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联系方式:15270430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3楼中间大厅
联系方式:0795-321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传平
电话:0795-3216796